魏同贤:所称钱钟书杨绛给我的信件系伪造

2013年06月07日 17:51   东方网-文汇报  

  作者:吴越 驻京记者:江胜信

  东方网6月6日消息:昨天上午,上海古籍出版社前社长魏同贤先生向本报发来《关于涉及本人的钱锺书与杨绛先生信函之三点声明》,称“最近北京保利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因杨绛先生公开表示不满而撤拍的钱锺书、杨绛二先生的三封信中,有两封是写给我的”——“我可以断定,所称钱、杨二先生给我的信件,全系伪造”。记者致电保利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对方答复:“6月10日之后会给媒体一个答复”——届时该公司的春拍也差不多进入尾声。

  此外,记者从可靠渠道获知,杨绛先生已经知道信件系伪造一事,但她暂不作表态。

  与钱先生通信十几年,家人都不知道

  记者昨日下午致电84岁的魏同贤先生。他向记者回忆,上世纪80年代初钱先生将《七缀集》文稿交给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因此双方通信往来较多。这些信件,凡是涉及谈编务工作的,都归入出版社的档案永久保存;另外一些和工作关系不是很大的,魏先生自己保留。

  在与记者言谈中,魏先生并不像社会上一般人那样把钱锺书的信件当作多么稀奇,他说,“因为我做的工作,必然接触到著名学者,这是很自然的”;但在魏先生心底,其实把这些信看得很重。他说:“我从来没想过要把信拿到拍卖市场上,那样做是很不合适的。”正如他在声明中所说,“公民的个人通信带有相当的私密性”,魏先生的这些信不仅从来没给别人看过,连他的家人都不知道。

  当朋友告知不久前撤拍的一批钱锺书和杨绛信件中,有两封信涉及自己,魏先生吓了一跳,连称“这是没有的事情”,他上网看了影印的两封信的原件,断定为伪造。

  魏先生的理由是,“委托拍卖的两封信中,一封据称是杨绛先生寄我的,但我从未接到过杨先生给我的任何信函,她是前辈,怎会突然和我叙起家常?信中讲到《朱雯先生纪念集》一节,更不知从何说起,朱雯先生是我景仰的前辈作家、翻译家,但因专业所限,始终缘欠一面,怎么会去写纪念文字呢?另一封据称是钱锺书先生寄给我的。不过细看字迹,却与钱先生笔迹大相径庭。钱先生字迹圆润俊秀,书卷气浓厚,但该信却笔力生涩,了无生气,显系画虎不成之作。再看内容,则更觉离事实太远。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钱先生《七缀集》初版于1985年12月,再版于1988年2月,增订本出版于1994年8月,钱先生缘何迟至1997年2月方才想起嘱我购书,岂非时间难符?”

  炮轰拍卖市场乱象丛生,追问神秘委托人

  本报官方微博@文汇报昨天上午全文发布该声明后引起各方热议。作家方方评论说:“真是个笑话,伪造者胆量真够大”。但这种令人拍案惊奇的荒谬现实着实让人笑不出来,读者普遍感到拍卖行业“水很深”,“胆很大”。还有不少人佩服魏先生的勇气,毕竟他讲出了真话,这意味着造假的一方被揭去了伪装。

  “这种现象不正常,我作为当事人有权利也有责任把真相讲出来。如果我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保持沉默,是纵容拍卖市场越来越混乱。这个行业乱象已经够多的了。”魏先生一字一句地对记者说。

  在保利拍卖的官方网站上,名为“钱锺书、杨绛致同贤先生信札”的估价为3万元至3.2万元。在声明中,魏先生质问保利拍卖公司:“公民的个人通信带有相当的私密性,它与其他文化作品不能同等对待,这一点早成学界共识,作为交易机构之一的拍卖公司,对此理应尊重,在交易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措施,比如用一定方式听取寄信人和收信人的意见,以防止作伪、泄露私密事件的发生,裨便良好社会风气的营造。你们为何不挤出一点时间问问杨绛先生和我呢?”他表示还要追问委托拍卖该信的委托者。“我还想进一步追究造假者损害我的名誉权呢!”

  拍卖行业的一位人士向记者指出,保利拍卖公司对此批信件的审核显然极不严谨。一般说来,拍卖名人信件的委托人如果不是写信人或收信人中任何一方,就必须请专家对信件的年代、字迹和提及事件作真假审核。既然该信中钱锺书先生的字迹如魏同贤所述“与钱先生笔迹大相径庭”,信中内容亦“离事实太远”,专家应该很容易分辨真伪。

  在本报所发的微博引起的网友讨论中,很多对钱先生起居生活有所了解的学人发表意见,仅凭这两封信分别写于1997年和1999年,中华书局[微博]编辑鹿鸣就说:“《槐聚诗存》的序,钱先生作于1994年初,之后手术入院直至去世都在病榻。三联版《钱锺书集》杨绛代序作于1997年,已说钱先生在病中无法写字。”复旦大学中文系教授陈尚君则说:“钱先生读书笔记以1993年为最晚,1997年是否能写信,颇可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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