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雅不是贪腐者的遮羞布

2015年09月23日 11:28 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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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水寒

  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8月21日依法作出判决:一、被告人蒋永清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财产300万元;犯贪污罪,判 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8年,并处没收财产310万元;二、追缴涉案赃款994.034万元及生肖牛玉质摆件一 个,上缴国库。(9月10日人民网(微博)

  近日,湖南省醴陵市原市委书记蒋永清因贪污受贿一审被判处其有期徒刑18年。这位爱好“高雅”的“博士书记”的仕途,就此画上了句号,实在令人叹惋。报道称,为了收藏字画,蒋永清盘剥财政拨款,报销其购买的字画款。以高雅之名,行贪腐之实,却又是让人无比痛恨的。

  当前中央反腐高压不减,贪腐者也玩起了“障眼法”,打起了“太极”,将贪腐行为转入了“地下”。演讲要给“演讲费”,当个评委要给“劳务费”, 题个字也要给“润笔费”。名家字画、珍奇古玩、文章著作……花样层出不穷,“优雅式”贪腐正以其独特的“魅力”风袭官场。但无论是“俗贿”,还是“雅 贿”,万变不离其宗,其本质都是贿赂,都是金钱与权力之间赤裸裸的利益交换。

  为何“雅贿”如此受贪腐者青睐呢?这与“雅贿”本身较强的隐蔽性和欺骗性是分不开的。往往很多官员表面附庸风雅,暗地里贪污受贿,既满足了自身 的虚荣,坐收名利,又难以让人发觉。即便是被查也将“雅贿”说成是“雅好”,以此来妄图逃避法律制裁。此外,由于利益市场需求的刺激,“雅贿”也成为了一 条贪腐的黑色产业链,其利益之间的错综复杂也加大了纪委查证的难度。

  显然,“雅贿”的危害是不可小觑的。除了不易查证外,“雅贿”扰乱了文化市场,也助长了奢靡享乐的不正之风。更重要的是,“雅贿”折射出的实际上是贪腐者对法律的无畏和藐视。有了这“四宗罪”,即便是“明修栈道,暗渡陈仓”的“高雅”,又岂是贪腐者的“遮羞布”呢?

  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笔者认为,要褪去贪腐者身上的高雅“新装”,就要强化官员法纪意识,扎牢制度的“篱笆”,将权力关进“牢笼”。一方面,健全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和公示制度,削弱过分集中的权力,将软约束变成硬约束,从源头切断贪腐市场;另一方面,健全和完善相关法律,设置“高压线”, 加大对贪腐官员、行贿者和职业“掮客”的惩处力度,斩断“雅贿”市场背后的“利益链”。此外,还必须畅通渠道,引入媒体、公众和第三方监督,让相关机制切 实运行于阳光之下,才能让“雅贿”乱象无处遁形。

  稿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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