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玩迷落入拍卖陷阱 高价换来无效鉴定书

2017年10月11日 19:06 新浪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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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上海法治报 记者 金豪 

  原标题:古玩迷落入拍卖陷阱 高价换来无效鉴定书

  法院:合同无效应返还4万元鉴定费

  当下,古玩市场上各种“局”层出不穷,一些公司打着“拍卖”的幌子,通过估高价,诱惑收藏者先做鉴定,以收取高额鉴定费,致使很多收藏家上当受骗。最近,周先生就陷入了一起这样的骗局。与展览公司几度交涉无果后,周先生诉至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要求返还鉴定费。

  日前,虹口法院经审理,依法支持了周先生的诉求,返还鉴定费4万元。

  古董迷听信“专家”入圈套

  周先生平日里喜欢收藏各类文物,家中有数十种藏品。

  某日,周先生在街上收到一张某展览公司的宣传单,这家展览公司号称有国内、国外的展览展销渠道,能够为各类藏品做推销推广,宣传单下方还附了一则收购价2000余万元的成功推介案例,看后周先生怦然心动,也想为自己的藏品寻个好价位,他觉得这家公司硬件、软件均不错,应该挺靠谱。

  于是,周先生带着其中两件心爱的藏品到该公司的经营地,该公司门面气派、装修考究,展览厅里有数百件古玩、藏品,员工也有几十名,到了之后周先生觉得自己没有找错地方。

  该公司的专家热情地接待了周先生,并告知周先生这两件藏品非常罕有,一件为清中期的银制青蛙莲子香薰,另一件为战汉时期的铜软提梁神兽流钮盉,两件藏品的市场价值在1600万元左右,愿意为周先生进行推介。

  周先生听完心花怒放,但该专家又称推介之前必须先做鉴定,只有通过鉴定将藏品的年份、品相固定下来才会有人收购。专家告诉周先生机会难得,只要付4万元的鉴定费,一千多万元就能进入周先生的腰包。专家还承诺周先生藏品经鉴定为真,哪怕没有推介成功,检测费及服务费也会全额退还,当然如果推介成功,周先生则要支付公司适当佣金。

  想想即将到手的1600万元,周先生觉得该公司的要求很合理,欣然与该公司签订了《委托检测服务合同》 和附件《送检物品清单》。合同签订后,原告将两件藏品和4万元鉴定费均交付给了该公司。

  收购杳无音讯证书疑点太多

  一个月后,该公司给了周先生两张由境外某检测中心出具的包装精美的《收藏品鉴定书》,上面显示两件藏品的品相和年代均与专家说的相符。周先生不禁欣喜若狂,放心将藏品放在公司处,全权委托公司负责推介。

  可是,几个月过去了一直都没有收购的消息,每次催问,该公司总是搪塞称正在联系买家。周先生不禁起了疑心,将《收藏品鉴定书》 反复仔细观察,发现下方有一行很小的字,取出放大镜一看系鉴定机构网站,出于好奇周先生登陆了网站查询,查询之后竟发现两张《收藏品鉴定书》 有诸多疑点。

  此后,周先生多次与公司进行交涉,直到一年后才取回两件藏品,但是公司始终不肯退还4万元鉴定费。最近,周先生更发现该展览公司已经人去楼空,求助无援的情况下,周先生起诉至法院,要求公司返还鉴定费4万元。

  判决合同无效返还鉴定费

  虹口法院审理后认为,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委托检测服务合同》 和《送检物品清单》 中确定合同检测标的物是战汉时期和清中期的物品,《收藏品鉴定书》 显示鉴定单位系境外某检测中心,而根据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无论上述物品是否属该年代真品,均需经文物进出审核机构审核,否则不得出境。而且,该展览公司没有从事委托物品进行年代检测的经营权限。因此,《委托检测服务合同》 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属无效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合同被认定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据此,虹口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展览公司返还周先生鉴定费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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