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涉及为客户出手一些绘画或是其他珍贵物品的时候,佳士得拍卖行总是希望可以尽量简化委托的程序。
而这也是为什么在最近一起巴黎法院裁定转售作品的版权费该如何支付给艺术家或其后人的判决中,佳士得拍卖行要为此据理力争的原因。根据法院的最新判决,作品出售者要负责将出售作品所获的收益支付相当一部分给艺术家或艺术家基金会。
这场长达一年的拉锯战可能会给法国的拍卖市场带来不小压力,因为这一附加的条件也许会迫使许多卖家把作品委托给其他地方的拍卖行以避免这样的麻烦。
根据佳士得法国的一位代表给artnet新闻的一封邮件声明,在3月24日的诉讼中法院提及“佳士得法国的合同中,将转卖作品的版权费从出售者转移到了买家身上“,这违反了法国知识产权法规中的一例条款。
正如艺术史学家、艺术史新闻博主Bendo Grosvenor在最近的一篇博文中指出:“这会导致数千件买卖需要重新进行操作,或者向买家退款。你如果买了一张画,而且支付了版权费,那当你现在希望把画卖掉的时候,你就不得不像个销售商一样再次支付版权费。“
同时,佳士得在声明中指出:“佳士得法国认为巴黎申诉法院的决定并不具有法律正当性。因此,我们决定上诉至法国最高法院。“
佳士得还提到欧洲法院早前已经作出决定,指出欧盟法规并不打算“否认与转卖作品的版权费用相关的合同规定。“
法国最高法院先前的一项判定“已经随后驳回了巴黎申诉法院的判定,尽管后者认为现有的合同不仅违背了欧盟的命令,也调换了法国知识产权法规中的规定。“佳士得提出。
转售版权费这一规定于19世纪末被引入法国,目的在于保护艺术家能够从自己作品的价格增长中获得相应的收益,尤其是当他们的作品价值发生突然发生剧烈变化时。而艺术家的后人们则将拥有70年的版税权。在现行的拍卖中,这笔钱一直是由经纪人和拍卖行向作品的买家收取。
Grosvenor说到:“这个法规上的变化是否会扩散到其他国家,目前我也不得而知。在英国,经纪人和拍卖行方面都希望随着英国脱欧,艺术家转售权(ARR)也能相应失效。这项条款是自2001年起被加入欧盟法规中的。“
译:Elaine
来源:artnet
责任编辑: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