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珊瑚制品无合法证明禁止携带入境
2016年09月13日08:20 南方日报 收藏本文
南方日报讯 “红珊瑚、玳瑁、海龟是国家限制进出境的濒危物种,出境旅游时这些动植物制品慎买、慎带。”皇岗海关9月7日透露,该海关近期查获多宗赴台旅游旅客或台湾籍旅客携带濒危动植物制品入境案件,其中最大的一宗查获的红珊瑚制品总重量达1.8千克。
最近发生的一宗案件是在9月6日,一位旅客从皇岗口岸旅检入境大厅入境,皇岗海关关员通过X光机检查其随行行李箱时,发现其中有多条链状物品。关员对该旅 客行李进行开箱检查,发现了一堆用塑料防震纸包裹的首饰。拆开之后,发现是30条用红色珊瑚制成的项链及手链。经初步辨识,这些红色珊瑚项链及手链为腔肠 动物门红珊瑚科动物骨骼所制,总重量317克。
皇岗海关关员介绍,红珊瑚属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是国家限制进出境的濒危物种。由于台湾海峡为红珊瑚的主要生长地,许多旅客本想购买红珊瑚制品作为“特产”,殊不知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此外,玳瑁、珍稀海龟等物品容易被赴台旅游旅客当成“特产”、“纪念品”携带入境。
“携带、邮寄、托运红珊瑚、玳瑁等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出入国境的,必须持国家濒危办或其驻各地办事处出具的允许进出口证明书,并向进出境海关申报。”皇岗海关关员说。
经初步讯问,当事旅客称自己赴台旅游时购买了上述物品,打算带回国内进一步加工销售。
目前,案件已移交缉私部门进一步处理。杨磊 穆玉洁 蒋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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