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700年野长城被修缮 网友称比破坏还可怕

2016年09月23日07:19   辽一网-华商晨报   微博收藏本文     

  原标题:辽宁700年野长城被修缮 网友称比破坏还可怕

  近日,一条“最美野长城被砂浆抹平,700年历史的国宝面目全非”的帖子出现在网上,引发关注。

绥中县小河口长城部分城墙顶面被抹平 ■读者 魏永贤 供图绥中县小河口长城部分城墙顶面被抹平 ■读者 魏永贤 供图

  记者了解到,帖子中提及的长城位于绥中县永安堡乡小河口村,被驴友们誉为“最美野长城”。当地摄影爱好者刘先生长期拍摄小河口长城,他说,这次被上网的长城是2014年修缮的,他担心以后也沿用这种工艺。

  针对网友的质疑,当地文物保护部门相关负责人回应称,此次修缮经过国家文物局的审批,方案的设计、批复、工程监理和验收每一步都合理合法。

  网友:长城垛口墙被抹平

  昨日,有网友发布图文称:“辽宁省绥中县永安堡乡小河口村小河口长城被人用砂浆抹平了,原本残缺的垛口墙等都被抹平了,野性十足的长城成了被硬化的‘路面’。”

  该网友发布的图片显示,有一段长城的城墙顶面经过修缮后,被一层灰色物质覆盖,原有的方砖和条石没有显露。

  对于古长城“旧貌换新容”,上述网友质疑:“这种修葺还不如不修,简直比破坏还可怕。”

  公开资料显示,小河口长城是全国文物重点保护单位,始建于明洪武十四年(公元1381年),坐落在永安堡乡西沟村一带雄险陡峭的燕山山脉上,由于雄踞于险峻的山岭,所以又有“第三八达岭”之称。据了解,小河口村是西沟村的一个自然屯,这里的长城因远处深山老林,鲜为人知,是原汁原味的野长城,被誉为“最美野长城”。

  文保部门:修缮合理合法

  网友质疑,砂浆抹平“最美野长城”的施工方究竟是谁?原汁原味的小河口长城为何会被重新修缮?

  昨日,记者与葫芦岛市文广局取得联系,负责文物保护工作的张姓负责人表示,此次绥中当地长城维修工程的申报由省和国家相关部门审批,根据规定,涉及长城修缮工程需国家审核立项后,通过招投标寻找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修缮。

  记者随后与绥中县文物局文物科负责人王建华取得联系。王建华回应称,长城是国宝,文物保护部门每年都在加强长城的维护工作,此次修缮长城项目是国家文物局下的批复,从方案的设计、批复、工程监理和竣工验收,每一步都合理合法。

  绥中县文物局相关人士表示,网友提及的“最美野长城被砂浆抹平”说法并不准确,此次长城修缮使用的材料并不是砂浆,网友不了解长城修缮的工艺。

  据其透露,此次修缮属于抢险工程,由于部分地段的长城有险情,游客肆意蹬踏,雨水大的时候顺着墙体流下,长城有倒塌的风险,所以需要进行修缮,整个修缮过程合理合法,修缮工艺也没有问题。

  该人士表示,对于此次修缮,网友看待事件的角度和文物保护的角度不同,修缮长城不能完全为了摄影展示。

  省文化厅:专家将实地调查

  事实上,合理开发长城一直以来是公众关注的热点。

  2006年《长城保护条例》颁布以后,对于维护长城、开发旅游景区有了严格规定。根据规定,国家对长城保护实行专家咨询制度,制定长城保护总体规划、审批与长城有关的建设工程、决定与长城保护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应当听取专家意见。

  另外,修缮长城也有具体的规定,条例明确要求,对长城进行修缮应当依照文物保护法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由依法取得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担。长城的修缮应当遵守不改变原状的原则。长城段落已经损毁的,应当实施遗址保护,不得在原址重建。长城段落因人为原因造成损坏的,其修缮费用由造成损坏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

  针对“最美野长城”修缮引发的质疑,昨日下午,省文化厅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省文化厅将安排有关人员和专家实地调查相关情况,并详细了解有关修缮工程的批复情况,以及当时施工是否与批复要求一致,设计和施工环节是否存在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

  作者:赵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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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野长城绥中县砂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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