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文物局原局长谢治秀6年收礼140万

2017年01月12日 07:44 新浪收藏 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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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济南时报

  原标题:省文物局原局长谢治秀6年收礼140万

  记者赵云龙

  近日,省纪委通报了7起执纪审查中发现的省管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这7起问题涉及省文物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谢治秀等7名“厅官”,他们都已因严重违纪并涉嫌违法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目前均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7人分别是:临沂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李作良,枣庄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张鲁军,济宁市委党校原党委书记、常务副校长张晓玉,山东省文物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谢治秀,山东行政学院原党委书记高玉清,淄博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王修德和山东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董事刘强。

  7人中,李作良和张鲁军都曾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其中,2014年至2015年,李作良3次违规到他人开办的酒庄,接受宴请。2013年1月至2016年5月,张鲁军多次违规到他人开办的酒店及公司内部食堂,接受宴请。另外,2016年4月至5月,李作良还曾多次违规接受他人出资安排打高尔夫球。

  上述7人都曾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也没收敛、收手。其中,谢治秀收受数额最多。2008年至2013年,谢治秀借年节走访之机,收受他人所送现金、购物卡共计140.92万元,其中,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收受2次共计5万元。

  其他6人收受了多少财物?据了解,2003年至2015年,李作良借年节走访及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之机,收受他人所送现金、购物卡共计10.1万元;2009年至2016年,张鲁军收受他人所送购物卡共计6.2万元;2009年至2016年,张晓玉在年节期间和日常工作中,收受他人所送财物折合共计21.7万元;2005年至2015年,高玉清借年节走访之机,收受他人所送购物卡、购书卡共计27.7万元;2004年至2016年,王修德借年节走访及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之机,收受他人所送现金、购物卡等共计49.28万元;2001年至2015年,刘强借年节走访之机,收受他人所送现金、购物卡、礼品等折合共计61.7万元。

  7人中,有一人还涉及违规使用公车等问题:2012年10月,张晓玉主持会议研究决定,以其他单位名义购买别克商务车(单价27.7万元、排气量2.4L)和江淮瑞风面包车各1辆,其本人在已配备公务用车情况下,违规相对规定使用该别克商务车至2015年3月。另外,在2012年12月至2016年2月,济宁市委党校违规超标准接待14次,张晓玉对此负有重要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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