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滕州盗墓案:趁除夕夜下手 专派人盯梢警方

2017年08月31日 11:44 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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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山东滕州盗墓案:趁除夕夜下手盗掘,专门安排人员盯梢警方

  “你叫什么名字?”面对询问,坐在倒数第二排的刘建涛不出声,低下头,掏出手机假装在玩。等到对方再问“你是刘建涛嘛”,他点了一下头,四人立马上前,将其逮了起来。8月1日6时许,山东省滕州市开往薛城的公交车上,发生了这一幕。

  刘建涛是公安部A级通缉令上在逃人员之一。7月31日,公安部公开通缉10名重大文物犯罪在逃人员,刘建涛名列其中。次日,他乘车准备逃往外地,被滕州警方抓个正着。

  被抓时,刘建涛的微信上,还有他妻子看到通缉令后发给他的信息“你作大了”。同案另一名被通缉人员孟超则于8月4日投案自首。

  刘建涛所涉的案件是“滕州大韩村盗墓案”。近日,滕州警方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透露,目前该案已抓获22名犯罪嫌疑人,收缴春秋晚期文物229件,其中有国家一级文物3件,二级文物5件,三级文物46件,缴获的文物数量之多、级别之高,在全国较少见。

  滕州警方透露的案情还显示,在这一团伙盗墓案中,盗墓团伙因认为除夕夜时值班民警少,特意选择此日下手,并安排人员专门在辖区公安机关门口盯梢,但因互相不信任,成员间盗掘时合作,分钱时则起内讧决裂。

民警展示被盗掘的国家一级文物“倪公戈”。本文图片均来自澎湃新闻记者 邢丙银民警展示被盗掘的国家一级文物“倪公戈”。本文图片均来自澎湃新闻记者 邢丙银

  认为值班民警少,除夕夜下手盗墓

  据滕州警方介绍,被通缉的刘建涛、孟超只是这起案件的骨干成员,秦某是首要犯罪嫌疑人。

  41岁的秦某是滕州当地人,据他自我介绍道,早年退伍后,他做过养殖和服装生意,一年多前,他开了一家古玩店,但生意不好,平时酷爱《鬼吹灯》、《盗墓笔记》等盗墓小说的他做起了盗墓行当。

  而滕州警方搜查发现,秦某对盗墓颇有兴趣和研究。他家中不仅收藏着上个世纪七十年代编印的考古人员培训教材,还有大量研究青铜器、滕州当地古历史的书籍。

  2017年1月27日晚,除夕夜,当多数人在家中与家人团聚时,秦某的团伙成员到了“大韩村遗址”盗掘文物。

  “大韩村遗址”距离滕州官桥镇大韩村东头有四五百米,被盗掘时,遗址处是村民的麦地。据立在大韩村东头的石碑介绍,该遗址是枣庄市2011年12月公布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时代为新石器时代、东周、汉代。

犯罪嫌疑人盗掘后留下的盗洞。犯罪嫌疑人盗掘后留下的盗洞。

  盗掘古墓葬的团伙有一定的分工。孟超说,当晚,他吃过年夜饭,在23时40分许到了遗址,主要职责是在离遗址四五十米的位置放风,一旦发现有人靠近,他就呼喊在盗掘的同伙逃散。

  与此同时,另一犯罪嫌疑人樊某被安排在辖区刑警三中队门口放风。据滕州警方介绍,除夕夜时,值班民警发现门口停了一辆老款红旗轿车,一直处于发动状态,行迹可疑,经侦查发现车主为樊某。相关法律文书显示,樊某曾因犯盗掘古墓葬罪获刑9个月。

  秦某在接受采访时说,之所以选择除夕夜下手,是考虑到这个时段刑警部门仅有值班人员,不容易被查。他还说,当夜盗掘出的文物较多,一次未搬完,挖出后又埋在原地,2月5日晚他们又去盗掘一次,并将此前的文物运走。

  次日,滕州警方接到村民报案,称在大韩村遗址发现盗洞,民警现场勘查发现一些青铜器碎片。

  “我们将樊某行迹可疑的线索捡起,对其车辆轨迹分析,发现案发时该车在在大韩村附近出现过,有重大嫌疑。”时任滕州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副队长的王洪亮说,跟踪排查樊某后,发现了以秦某为头目的盗墓团伙。3月2日,专案组民警将秦某等5人抓获。

  据秦某交代,春节前后的两次盗墓确实系其团伙所为,文物被盗掘后,分别以160万元、120万元的价格倒卖给曲阜和枣庄的古玩店。根据之前团伙成员之间的约定,参与盗墓的人手都有份。

  被盗掘的文物和洗漱用品摆放一块

  事实上,仅凭秦某个人,顺利完成盗墓并非易事,他背后还有一个“军师”—王某。

  滕州警方介绍,王某是秦某在交代违法犯罪事实时,供出来的同伙,此人61岁,已退休,曾是考古所的一名临时工作人员,有丰富的考古经验。

  “秦某供称,他在盗墓时挖到一个鼎,现场给王某电话,问接下来朝哪个方向挖,王某就告诉他往右挖多少米,往左挖多少米,果不其然,挖下去,正如王某所说。”民警廖吉祥说。

  根据秦某交代的线索,滕州警方抓获了王某,并在其家中缴获青铜器42件,其中有7个鼎。“缴获的文物有的跟洗漱用品一块堆放在卫生间,有的跟桶盆等生活用品一块,放在储物间,看着让人心疼。”廖吉祥说。

  让办案民警意外的是,王某在供述时,除交代这些文物是秦某存放其家中的外,还供称这些文物是秦某2月21日盗掘的。这意味着,秦某未供述全部的违法盗墓事实。

  滕州警方侦查发现,参与2月21日晚盗墓的是以秦某为首的另一波团伙,成员有13人,在警方掌握大量线索后,秦某松了口。他在接受采访时说,盗墓时使用的都是常用工具,如钢筋、铁锹、尼龙绳等,到现场后,他们先用探针探测,朝地下捅几米,若无硬物就继续捅,若遇到硬物,不管地下是石头还是瓦罐,就开始挖掘。

滕州警方查获的盗墓工具。滕州警方查获的盗墓工具。

  王洪亮说,相比前两次盗墓,第三次盗墓时,团伙成员分工更加明确,有现场挖掘的,有提土的,还有望风和搬运的;每个成员之间均不认识,与秦某单线联系。不同的是,被盗掘的文物尚未来得及倒手转卖,他们就被抓了。

  盗墓团伙在貌似友好合作的背后是成员之间因分配不均引起的内讧。滕州警方介绍,第二次文物盗掘出来后,因互相不信任,成员都想自己联系买家,希望从中多捞一笔钱财。最后是秦某联系的卖家,转卖120万元,秦拿了其中的70多万元,余下的分给了其他7名成员。

  “有人就威胁秦某,表示要去举报他,要去投案自首,我们还查获了未寄出的举报信。其实这只是一种威胁手段,目的是要求秦某多分些钱给他。后来,秦某就不用他们了。”廖吉祥说。

  而秦某给的说辞是:“因为在一起做时间长了,怕出问题,所以找了第二波人。”

部分被盗掘的文物。部分被盗掘的文物。

  专家:被盗掘的倪公戈上的铭文字数刷新记录

  据滕州警方介绍,经文物专家鉴定,大韩村遗址盗墓案中,收缴的200余件文物全部为春秋晚期文物,有青铜鉴、编钟等,其中国家一级文物3件,二级文物5件,三级文物46件。

  在3件国家一级文物中,有一件鉴定为春秋晚期的倪公戈,最受文物专家关注,该戈上刻有12字铭文,经专家破译为“倪公克父,择其吉金,作其元用”。

  曾参与鉴定的潍坊市博物馆研究员孙敬明在2017年5月30日出版的《中国文物报》上撰文写道:海岱地区已出土齐鲁莒等土著体系铜戈、铜剑,铭文常见,如齐“高子戈”、“莒公”戈、“右”戈等,最少者一字,常见者三字,最多者七字,此戈(倪公戈)刷新了以往记录。

  滕州市文广新局文物保护室工作人员此前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这些被盗掘的文物蕴含的历史、文化、艺术价值不可估量。

  据公安部刑侦局副局长陈士渠介绍,大韩村遗址盗墓案是公安部今年挂牌督办的8起文物案件之一。

  陈士渠说,在这起案件中,当地公安机关闻警而动,顺线追踪,彻底摧毁了2个犯罪团伙,将涉案嫌疑人抓捕归案,这其中还包含两名公安部A级通缉令在逃人员,这一案办得很成功。

  他还说,本案中,当地公安机关把所有被盗掘的文物全部追回,值得称赞。因为打击文物犯罪不只是要把犯罪嫌疑人全链条地抓捕归案,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更要追缴文物,以保障文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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