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掘者疯狂盗捞南海水下古董

2014年01月02日 12:05   新华网  

华光礁水下Ⅰ号沉船遗址 华光礁水下Ⅰ号沉船遗址

  新华网海口1月2日电(记者赵叶苹)自1996年西沙“华光礁1号”沉船遗址被海南潭门渔民发现后,“西沙海域有古董”的消息不胫而走。受文物暴利的诱使,来自海南省内外甚至境外的不法分子,蜂拥至西沙,以水下爆破、手工挖掘、潜水探摸等手段,大肆非法打捞西沙水下文物。

  盗捞者太猖狂了!执法人员曾在西沙现场抓获盗捞瓷器的不法分子。2011年4月29日,执法人员在赶往某沉船遗址途中,发现6艘小艇,它们没有撒网作业,而是潜入海底盗捞瓷器,现场没收9袋共1400多件古代瓷器,一些做工相当精美。不远处停泊的3艘大船见到执法人员后立即作鸟兽散。

  “受执法距离限制,能在现场逮个正着的机会少之又少。”海南省文物局局长王亦平说,南海水下文物遗存远离陆地,无法采取现场保护措施,我们的文物就这样在光天化日之下流失了。

  2011年西沙群岛水下文化遗产保护状况巡查和文物执法督察的结果令人触目惊心。考古人员巡查西沙48处水下文化遗存发现,盗掘面积占遗存面积50%以上的有26处,有些沉船遗址中心区域也被盗捞严重,部分区域可见明显的反复盗捞痕迹,很多沉船遗址和遗物点的中心区域基本被盗掘一空。

  “很多遗址明显带有人工挖掘的痕迹,那是盗捞者利用小艇的螺旋桨冲刷海沙,找寻瓷器留下的,这种方式对水下遗址造成了致命性破坏,是不留后路的疯狂盗掘。”水下考古专家黎吉龙说,盗捞之后的海底礁盘上,完整文物已然荡然无存,仅留下些凌乱残片,执法人员潜入水底拍摄的画面,令人感到痛心。

  为加强水下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海南省每年都深入沿海为渔民普及文物保护法知识,联系当地边防派出所加强监管,多管齐下,尽最大努力留下更多的南海遗珍。

  例如,琼海潭门公安边防派出所从2011年开始与当地渔民签订了水下文化遗产保护责任书,要求海上作业人员自觉保护南海水下文化遗产。

  黎吉龙说,从2013年上半年的巡查情况看,盗掘现象有一些新变化,盗捞对象已经由瓷器等小件文物,演变为碇石、铁炮这样大体量的文物。

  比如北礁13号遗物点在2010年调查时曾经发现有3块碇石,当时限于条件仅采集了1块,今年复查时发现其余的2块碇石已经不见;玉琢礁1号遗物点在2010年调查时曾发现铁炮4门,今年对其进行核查时发现这4门铁炮全部遭到盗捞,现场仅剩下铁炮的压痕清晰可见。

  “但从整体来看,盗掘行为有所收敛,主要因为20米以上水深的遗址基本被盗捞得差不多了,20米以下的水下文物,盗捞难度较大。”黎吉龙说。

  为打击盗掘,加强保护,海南省文物局将在西沙群岛永乐环礁、玉琢礁、北礁和华光礁四处沉船数量较多、出水文物品种丰富的礁盘,划为省级文物保护区。保护区划定后,渔民在保护区周边60米等深线范围内捡拾瓷片将属违法行为。

  此外,国家文物局正在研究建立一个远程监控的海上无人值守平台,通过通讯卫星实时监控破坏和盗采水下文物的违法行为。海南省文物局还在今年上半年购置了一艘执法船只,加大西沙海域水下文化遗产保护状况巡查力度。

  然而,一些文物保护专家同时指出,由于我国海洋文物保护工作起步晚,南海水域辽阔也加大了水下文物管理难度,这使得相关的文物保护工作推进缓慢,还远未形成制度化和常态化的管理机制。  王亦平认为,保护好南海海洋文化遗产,还有待各级部门研究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加大宣传、惩戒、保护力度。他认为,建立制度化的海面联合巡查机制是当务之急,而开展文物市场专项治理,也是遏制盗掘的有效途径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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