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海关罚没文物移交南京博物院
2016年12月15日07:26 南京日报 收藏本文
本报讯(通讯员 杭晨 高杰 记者 李子俊) 日前,金陵海关将近年来口岸查获的152件罚没文物正式移交南京博物院,这是金陵海关首次集中移交罚没文物。
据介绍,此次移交文物种类为明代瓷器及瓷片,其中包括明青花花卉纹瓷碟、明青花婴戏纹瓷碗等,多数为明代民窑窑址所出,对研究明代瓷器烧制工艺具有一定的历史文化价值。
该 批文物由金陵海关从旅检渠道查获。2012年10月,一名旅客随身携带瓷器及瓷片拟乘坐航班出境,被金陵海关旅检关员查获并依法予以扣留。经国家文物进出 境审核江苏管理处鉴定,该批瓷器及瓷片为禁止出境的文物,金陵海关按规定予以没收处理。该案为南京口岸查获的数量最大的文物案件。
金陵海关相关人士称,根据《海关法》相关规定,运输、邮寄、携带文物出境时,如存在逃避海关监管的主观故意行为,未向海关如实申报的, 则涉嫌文物走私。如果旅客是因为不清楚相关规定,未向海关申报,但没有存在主观故意藏匿、伪装等行为,也属于违规携带物品,根据《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 规定,海关将予以没收,或者责令退回,或者在海关监管下予以销毁或进行技术处理。
金陵海关关员向南京博物院工作人员清点移交文物。
本报通讯员 张月健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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