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一省级文物遭拆迁 博物馆长发公开信后被查

2016年12月23日18:43   环球网  收藏本文     

开发商曾占据大云寺两亩多土地进行建设,并挖出三米深的基坑。翻拍自商洛市博物馆提供的资料照片   开发商曾占据大云寺两亩多土地进行建设,并挖出三米深的基坑。翻拍自商洛市博物馆提供的资料照片

  来源:澎湃新闻  

  围绕大云寺的保护,曾负责管理保护大云寺的商洛市博物馆和陕西省文物局,与开发商及商洛市相关部门展开了多年“角力”,但这并没有阻止开发商继续在大云寺院外的一般保护范围内动工。

  直到商洛市博物馆发出一封公开信,经媒体报道引发广泛关注,商洛市政府才要求开发商停止违规施工。

  2016年4月,商洛市博物馆在当地媒体公开其组织重新编制的大云寺保护规划(草案),该规划与上述旧城改造项目规划存在冲突。此后,事情发生意想不到的转变:2016年7月,博物馆接通知不再负责大云寺保护工作。

  与此同时,针对商洛市博物馆馆长刘作鹏的调查也已开展。9月30日,商洛市纪委正式立案,“决定对刘作鹏违纪问题予以党纪立案”。刘作鹏认为,从纪委调查的内容及约谈内容看,他被调查与保护大云寺并发公开信等事有关。

  12月20日,澎湃新闻多次致电商洛市纪委第二纪检监察室,但该室电话始终无人接听。对于刘作鹏自称“因保护文物而被立案调查”一事,商洛市文广新局副局长闫玉宏表示:“如果他有问题,该怎么查处,那是纪委的事情。我们既不能说刘馆长有问题,也不能保证他没问题。”

  陕西省级文物卷入商业开发

  大云寺名自《大云经》,与武则天兴佛称帝有着密切关联,全国多地均有以“大云”冠名的寺庙。其中,陕西商洛大云寺是全国保存最为完整的一座,占地近12亩,寺内现存四座建于明清时期的主要建筑,位于商洛市区繁华地带。

  按照相关规定,大云寺围墙以外50米范围内,均为该寺一般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重合)。但如今,其东、南两面均已建成多座商住高层建筑,不同程度地侵占了大云寺的保护范围。

  商洛市博物馆位于大云寺院内,曾负责保护管理大云寺。“2014年7月11日,我正式到位于大云寺内的博物馆上任,发现大云寺院内两亩多土地已被开发商占用,并且挖出了3米深的基坑。”商洛市博物馆馆长刘作鹏在查阅资料后发现,开发商陕西凯华房地产有限公司的施工行为未得到文物部门的批准,属于违法施工。

  “为了在这两亩多土地上施工,开发商移植了大云寺内的一棵古桑树,迁移了一座木牌楼,还拆了四间明代厢房。 ”刘作鹏很担心,“这是对城市形象和文物的极大破坏。”

  凯华公司所实施的上述项目,是商洛市2010年确定、纳入2011年重点建设项目的西街片区旧城改造工程。该项目占地180余亩,总投资5.6亿元。根据规划,改造完成后,西街片区将成为商洛市中心城区集商业、住宅为一体的中央商务区,而大云寺也将被商业项目包围。

  但因涉及拆迁等问题,该工程的开发改造并不顺利。商洛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官网显示,经过数次调整,2014年2月,该项目总平面规划图经时任商洛市市长、规划委主任陈俊等相关部门领导审批同意。规划图显示,大云寺围墙以外50米内,原本属于文物一般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将被改造开发为商业项目。

  此外,按照2013年12月9日商洛市政府专项问题会议形成的《关于市博物馆提升改造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当年12月30日,商洛市博物馆与凯华公司签订了一份《改造拆迁补偿协议》。

  协议约定,按照“面积不变,相互置换”的原则,在保持博物馆总用地面积11.62亩不变的情况下,将博物馆现在的不规则形状,调整为以四座古建筑为中轴线的规则形状。调整后规划及新建博物馆方案,待上级批复和博物馆设计方案确认后实施。

  但协议又约定,为了不影响项目建设进度,博物馆同意凯华公司可在博物馆局部先行砌筑项目围墙,围墙内危房两座需拆迁、树木需移栽,石碑需移栽。

  刘作鹏说,按照这份协议,博物馆所在的大云寺现状将被改变,且凯华公司可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先行施工,“这是有悖文物法的。”但在他到任之时,这份协议已被实施。

  陕西省文物局多次发文制止无果

  事实上,西街片区旧城改造项目启动后,陕西省文物局曾两次向商洛市文广新局发文,否定关于大云寺的改造方案。

  2012年7月23日,陕西省文物局向商洛市文广新局发出“陕文物函[2012]240号”《关于商洛市西街片区旧城改造有关问题的意见》。

  针对后者提交的《关于商洛市西街片区旧城改造涉及大云寺有关问题的请示》,陕西省文物局表示,保护大云寺就必须真实、完整地保存大云寺的历史格局,保持大云寺的历史环境风貌,不同意按照“征一补一”的原则改变大云寺的现有布局。

  陕西省文物局指出,商洛市西街片区旧城改造规划与陕西省政府公布执行的规章有明显出入,建议对该规划进行调整,与省政府规章相统一。在大云寺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项目建设,不得破坏大云寺的历史风貌,并应依法履行报批程序。

  而就在商洛博物馆《改造拆迁补偿协议》出炉的前4天,2013年12月26日,陕西省文物局还针对商洛市文广新局《关于商洛市博物馆改扩建设计大云寺保护区有关问题的请示》,发出《关于商洛市博物馆改扩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重申了前述“陕文物函[2012]240号”意见的文件精神,并再次强调了报批程序。

  即便如此,仍未能阻止商洛有关方面改造博物馆的“热情”。无论是商洛市政府2013年12月9日专项问题会议形成的前述《关于市博物馆提升改造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还是12月30日商洛市博物馆与凯华公司签订的《改造拆迁补偿协议》,其内容均与陕西省文物局的意见相悖,在大云寺院内的“博物馆提升改造”工程随即开工。

  针对这种情况,2014年5月,陕西省文物局发出“陕文物督字2014第1号”督察通知,要求商洛市文广新局查处在大云寺保护范围内进行的建设工程项目。刘作鹏说:“经省文物局多次督察,开发商才在2014年7月初停工。但他们仍在做下一步施工准备,如加固、平整、运送施工设备等。”

  刘作鹏到任后,先后通过“上书”、向媒体披露的方式,意图促使商洛市政府作出决定,恢复大云寺原貌。 “开发改造停止了,但开发商建在大云寺内的围墙还在,基坑还在。”

  之后,商洛市博物馆一纸诉状,将凯华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判令双方签订的《改造拆迁补偿协议》无效,并由被告凯华公司拆除建在大云寺院内的围墙等。2015年9月,商洛市商州区法院支持了商洛市博物馆的诉求。凯华公司上诉后,被商洛中院驳回。

  刘作鹏说:“但凯华公司的违法施工,已经造成大云寺天王殿地基下沉,部分墙体及大殿立柱开裂。 ”

  开发商在大云寺院内的施工停止了,但从2015年11月下旬开始,凯华公司又在大云寺院外的一般保护范围内,动工开挖地基。

  博物馆发公开信抗议违法施工

  2015年12月2日,面对凯华公司的违法施工行为,商洛市博物馆将一纸公开信贴在工地围挡上表达抗议,并要求凯华公司“停止这种挑战法律底线的鲁莽行为”。

  公开信称:“西街旧城改造是重点工程,但重点工程也必须遵守法律规定,在保护好历史文化遗产的前提下规划、设计、施工,而不能以牺牲历史文化保护区为代价。”

  这封公开信,将商洛市主要领导推到了台前。

  公开信指出:“贵公司在大云寺保护区内大兴土木,依据的是《商洛市西街片区旧城改造项目总平面规划图》,这个规划图虽然经过了市规划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签字批准。但是,我们必须指出,该规划图违反了《规划法》第四条之规定,违反了《文物保护法》第七、九、十六、十七条之规定,违反了2013年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商洛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西街片区旧城改造项目规划平面图,经时任商洛市市长、商洛市规划委员会主任陈俊签字审批,商洛市博物馆在一封公开信中,称这一规划图违反了规划法、文物保护法等的规定。

  上述商洛市规划委员会主任即时任商洛市长、现任商洛市委书记陈俊。商洛市博物馆的这封公开信受到广泛关注,多家媒体予以报道。

  2015年12月19日至20日,商洛市政府连续两次召集规划、文物等部门负责人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要求以诚恳的态度接受媒体和各级的检查监督,确保以最快的速度整改到位。

  此后,凯华公司将其实施博物馆提升改造项目时,在大云寺院内所挖基坑回填。

  2016年12月20日,商洛市文广新局副局长闫玉宏告诉澎湃新闻:“当时罚了开发商30万元。因为市委市政府对这个事情很重视,而不是因为博物馆发公开信才叫停。我们局里都叫不停,他(博物馆)能叫停?”对于开发商已经在大云寺一般保护区内建成的建筑,闫玉宏表示“正在完善手续。”

  博物馆被通知不再负责大云寺保护

  在抵制凯华公司违法施工的同时,2015年8月,商洛市博物馆应商洛市文广新局要求,着手重新编制大云寺保护规划。

  刘作鹏称,在编制规划期间,有关领导曾多次过问,并要求将大云寺四周规划为商业项目,以契合旧城改造项目,但遭他拒绝。

  为了广泛征询社会各界意见,2016年4月28日,商洛市博物馆将重新编制的大云寺保护规划(草案)在《商洛日报》上全文刊登公示。但该保护规划与凯华公司实施的西街片区旧城改造项目规划存在冲突。前者在不仅扩大了大云寺的保护范围,并且将周边规划为绿地等公共空间,而后者在大云寺周边规划的是商业项目。

  正在这时,刘作鹏想不到的变化发生了。

  “商市编办发(2016)37号”通知显示,4月19日商洛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研究决定,设立商洛市文物保护管理中心,隶属商洛市文广新局管理,主要负责大云寺、城隍庙等文物的保护管理工作,商洛市博物馆不再担任上述职能。

  刘作鹏表示,直到5月下旬,他才听说此事,“领导到博物馆宣布文件的时候,已经是7月份了。”

  而到了8月,商洛市文广新局又向商洛市博物馆发函称,由于博物馆不再承担大云寺保护管理职能,“鉴于此,并按照有关要求和实际情况,请你馆终止与陕西瑞博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签订的大云寺保护规划编制协议。”

  对此,商洛市文广新局副局长闫玉宏解释称,2015年新的博物馆条例出台后,博物馆的职责很多,但商洛市博物馆只有7个编制,开展博物馆工作人手可能都不够。成立文保中心,也是参照其他地方的做法,这样既能发挥博物馆功能,也是为了把大云寺保护好,“其他人一说可能就变味了,但实际是符合政策的。”

  闫玉宏还表示,目前,大云寺保护规划工作已经移交给文保中心了,规划经市政府审议通过后,才能向陕西省文物局上报,“我们现在在积极完善保护规划,将来省上批准了以后,我们会严格按照规划来保护大云寺。”

  博物馆长遭纪委立案调查

  在商洛市博物馆被“削权”的同时,针对馆长刘作鹏的调查也已启动。刘作鹏称,2016年8月初,商洛市商州区持介绍信到博物馆调查,“8月22日下午,市纪委一位领导电话通知我去纪委谈话,主要是问网上发帖的事情。”

  从2014年至2016年,原商洛地区文管会办公室主任、离休干部陈良和先后撰写三篇文章,并让人帮忙发到网上,三篇文章均是针对开发商破坏大云寺一事,部分帖文至今可见。

  陈良和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大云寺原为一个部门的办公场所,他担任文管会办公室主任后,经过多年交涉才将大云寺收回。因此,他对大云寺很有感情,不忍看其被破坏,便写了文章并找人发到网上。

  刘作鹏说:“纪委怀疑网上的帖文与我有关,就来来回回问了3个多小时。8月24日,纪委又把我叫去谈话,除了问发帖的事情,还问为什么把大云寺保护规划登报,说我在重大事项上不请示不汇报,要给我处分。”

  8月28日,刘作鹏写了一篇《我因阻止开发商在大云寺保护区开发商铺被多次调查的自述》,他称自己将此文给市级领导每人寄了一份,还发在家族QQ群中,最后被人发至网络论坛。

  据刘作鹏介绍,9月19日,商洛市纪委人员从商洛市博物馆将他带至位于党校内的纪委办案点进行调查,“一共调查了两天半。”此外,承包商洛博物馆展厅装修工作的包工头、博物馆工作人员、参与大云寺保护规划编制的专家学者等人也先后被商洛市纪委约谈调查。

  包工头盛青锋告诉澎湃新闻:“纪委的人把我带到党校调查了将近28个小时,问我为什么能揽下博物馆的工程,有没有给刘作鹏送礼?我都如实讲了,连饭都没请他(刘作鹏)吃一顿。”

  一位曾参与大云寺保护规划编制的专家也向澎湃新闻证实,大约两个月前,商洛纪委人员曾找他谈话,“主要是问和刘作鹏有无经济往来,我都如实讲了。”

  9月30日,商洛市纪委作出的“商纪(2016)36号”立案决定书显示,“经2016年9月29日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刘作鹏的违纪问题予以党纪立案。”

  12月4日,商洛市纪委退休干部程百苗将刘作鹏的遭遇写成《保护文物遭遇纪委调查记事》一文,发在一QQ群内,后被人发上网络论坛。

  程百苗告诉澎湃新闻:“12月6日,市纪委两个工作人员拿着打印出来的文章问我,是不是我写的,我承认了。”程百苗称,之后他将文章打印出来,并向相关部门寄发。

  据刘作鹏介绍,商洛市纪委至今仍未给出调查结论。他认为,之所以遭到纪委调查,是与他发公开信等保护大云寺的行为有关,“触及了一些人的利益。”

  12月20日,澎湃新闻多次致电商洛市纪委第二纪检监察室,但该室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对于刘作鹏自称因保护文物而被立案调查一事,商洛市文广新局副局长闫玉宏表示:“我们局里对这个事情持中立态度,如果他有问题,该怎么查处,那是纪委的事情。我们既不能说刘馆长有问题,也不能保证他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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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商洛市大云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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