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张强】1985年,中国现代派书法概念,以及由此而衍生的经验,并且得以全面的展开。然而,这个以“象形的图画式建构”,以及这种视觉形式,与肌理感所构成的视觉经验,在很长时间里成为外界对于现代书法的主要经验。以至于今日其它领域的学者,要进行学术判断的时候,依旧以这些视觉经验作为基本依据。1996年,我在《游戏中破碎的方块——后现代主义与当代书法》(中国社会出版社)一书之中,试图对于中国的“后现代书法”做出界定与阐释,同时,对于“西方抽象表现主义”进行了一个基本的“追认”,将其列入到“后现代书法谱系”之中来加以判断。所谓的“后现代书法”,便是对于传统书法里面的“认读”序列的颠覆,同时,追问书写行为背后的“身体/动作语言”,其实就是对于“书写能指”充分“行为放纵”与“意义激励”。